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 申长雨
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要求明确,充分体现了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为新时代全面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一、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
一是重大政治意义。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行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具有鲜明的政治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要认清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高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面,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重大时代意义。当前,知识产权系统正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谋划知识产权事业“十四五”和面向2035年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提供了最权威、最及时、最系统、最有力的指导,将深刻影响我国知识产权事业未来改革和发展。
三是重大理论意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贯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理论、实践和发展,统筹国内发展需要和国际形势变化,深刻阐明了知识产权领域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具有鲜明的理论特质和丰富的理论内涵。
四是重大战略意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指明了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战略方向,作出了战略部署,必将引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全面加强,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创新驱动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支撑。
五是重大实践指导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分析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作出了六个方面的重要指示,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定向把舵、擘画蓝图,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需要我们逐项抓好贯彻落实。
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
一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自觉着眼国家发展需要,谋划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高工作针对性。
二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把握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关系,找准角色定位,发挥应有作用。
三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不断发展,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升。以事业发展的“历史性成就”激励大家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沿着党指引的方向前进,坚持党对知识产权事业的领导。
四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当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认清知识产权工作的形势和任务,突出高质量发展,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五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要坚持以我为主、人民利益至上、公正合理保护,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严格保护知识产权过程中,有效激励创新,保障公共利益。
六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六个方面重要指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要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要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和竞争,要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把握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做到统筹推进、一体落实。
三、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当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做好宣传解读,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协调出台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工方案,推动形成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工作合力。特别是要结合自身职能,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着眼未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认真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目标、任务、举措和实施蓝图,确保规划符合中央要求、满足群众期待、体现时代特点。坚持权利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原则,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防范权利过度扩张。大力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促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支撑高质量发展。
二是与时俱进,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在严格执行民法典相关规定的同时,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专利法修改后有关实施细则的修订,开展商标法新一轮修改调研论证,加快《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修订,并做好地理标志专门立法调研。推动知识产权审查授权标准、侵权判断标准、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的有机统一,加强专利、商标行政执法指导,更好发挥行政执法保护作用。
三是协同发力,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高标准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增强系统保护能力。努力打造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四是持续创新,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抓好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一系列改革部署的落实,确保改革实效。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审查制度,促进审查理念更新、技术革新、工作创新,更好满足群众需要。积极探索建立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要健全知识产权评估体系,改进知识产权归属制度。
五是积极作为,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和竞争。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及相关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国际规则和标准,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宣传,在国际上进一步树立我国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认真研究疫情防控环境下的“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新机制新模式,更好支撑“一带一路”建设。
六是坚守底线,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加强事关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和保护,依法管理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做好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工作,防止知识产权滥用,促进创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动、高效配置。加强我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维权援助,坚决维护自身发展利益。
文章来源:https://www.cnipa.gov.cn/art/2020/12/9/art_53_1555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