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征集评选中国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发明专利优秀案例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外字〔2024〕619号)的规定,中国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发明专利共评选出预获优秀案例项目10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3日至1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国际合作司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有效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附件:中国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发明专利预获优秀案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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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国际合作司
2025年3月13日
资料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https://www.cnipa.gov.cn/art/2025/3/13/art_75_1983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