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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 (2023-2025年)的若干措施

2024年02月26日 18:54  点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国办发〔2023〕37号)工作部署,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促进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专利价值实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着力推动专利产业化,提升转化质量效益

1.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依托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全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体系,充分发挥平台数据汇集、智能匹配、精准推送、服务赋能作用,组织全省高校和科研机构梳理存量专利,筛选出有潜在市场价值的专利或专利组合统一线上登记入库,力争2025年底前实现全省高校和科研机构未转化有效专利全覆盖。用好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按产业细分领域实施差异化推广,为企业提供精准供需对接服务。制定专利分级分类评价规范,指导高校和科研机构做好存量专利评价工作。分步骤组织省内企业在国家平台上注册登录,结合产业发展情况和自身需求,对收到专利的产业化前景进行评价,反馈专利技术改进需求和产学研合作意向。积极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和服务平台等各方加强协同,充分发挥相关专业化服务机构的作用,开展路演、推介、技术验证等活动,匹配政策、服务、资本等优质资源,推动专利实现快速转化。培育壮大一批专利转化重点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攻关,形成更多符合产业需求的高价值专利。

2.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开展金融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专项活动,帮助企业对接更多优质金融机构进行投融资。用好河北股权交易所专精特新平台,向专项支持企业提供基础服务和综合金融服务,加快全省专精特新企业上市步伐。开展拟上市企业常态化辅导培训,有效降低上市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风险,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规范上市。

3.助推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深化关键共性技术揭榜挂帅机制,加强企业技术攻关与知识产权协同联动。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实施一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按照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强原创性技术、引领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的高价值专利研发布局。加强制造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和专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建设,促进专利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支持企业创造、运用高价值专利,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的民营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对获得河北省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发明人(设计人),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启动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第二、三批实施试点建设,实现省内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全覆盖。鼓励企业将高价值专利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对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企业或团体,一次性分别资助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

4.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推广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平台,以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等为重点,全面开展专利产品备案,2025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加大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力度,完善服务机制,指导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做好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建立专利产品备案、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指标统计与通报制度,持续监测评价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2025年底,全省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4%。开展政策宣传培训和推广应用,提升专利密集型产品的社会认知度。

二、着力强化政策体系建设,打通转化关键堵点

5.优化高校、科研机构专利转化政策。建立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负责人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决策的容错机制,到2025年,省属骨干高校全部建立成果评价与转化行为的负面清单。鼓励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对达成并备案的专利开放许可,依法依规予以技术合同登记认定。实施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研成果拟申请专利的,按要求开展申请前评估。积极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健全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可以赋予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专利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并就收益分配方式、分配比例以及争议解决方法作出约定。支持高校通过多种途径筹资设立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基金,用于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专利导航、专利布局、专利运营等知识产权管理运营工作以及技术转移专业机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形成转化收益促进转化的良性循环。推动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专利代理等服务招标机制。

6.优化提升专利质量政策导向。以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效益为导向,制定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政策,优化完善涉及专利的考核内容、资助政策和评价指标。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涉及专利的考核中,避免设置专利申请量约束性指标,不得将财政资助奖励政策与专利数量简单挂钩。在各级各类涉及专利指标的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企业认定、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等工作中,要将专利的转化效益作为重要评价参考,不得直接将专利数量作为限制性条件。积极推动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专利权,对于授权超过3年没有实施且无正当理由的专利,将其纳入公开转移转化清单,转移转化方式和费用标准由应用方与权利人协商确定。

7.优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贯彻落实《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统筹推进专利保护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联动机制,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等机构平台作用,提高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现代化、智能化水平。在有需求、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等工作,加强促进转化运用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三、着力优化知识产权要素市场配置,构建转化良好生态

8.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市场体系。做好专利权转让登记推广,开展专利开放许可相关交易服务、信用监管、纠纷调解等工作,扩大高校、科研机构专利实施许可备案覆盖面。强化知识产权市场交易体系建设,构建要素完备、体系健全、运行顺畅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生态系统。加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培育,完善提升专利价值评估、交易、导航、许可、金融、托管等服务功能。支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电力装备制造、机器人等重点产业,建设一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动各级各类平台、中心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形成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功能完备、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知识产权运用网络。推动先进技术成果转化运用。

9.推进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引导金融机构提升知识产权融资信贷支持力度,稳妥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管理风险补偿基金等机制安排。完善专利保险、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政策,鼓励市县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流程,扩大银行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线上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试点范围。加强知识产权质物处置,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化配置与交易流转。探索创业投资等多元资本投入机制,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多种形式进行再融资,支持以“科技成果+认股权”方式入股企业。鼓励科技型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模式开展融资,探索银行与投资机构合作的“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模式。指导完善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和服务,推动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交易保险等新型险种服务常态化。

10.强化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链条。强化专利产业化服务理念,拓展专利代理机构服务领域,为企业提供个性化、专业化专利转化运用解决方案。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支持服务机构参与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助力核心技术攻关和专利转化运用。依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等,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信息的推广,提升专利产业化服务能力。深入开展“专利转化燕赵行”“百校千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百校千项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行动”“科技成果直通车”等活动,促进专利转化运用与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项目、战略科技力量精准对接。加快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集聚区建设,到2025年,在省内产业比较集中、需求比较大的区域,建设一批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集聚区。

11.加强京津冀专利转化合作。开展京津冀专利密集型产业研究,发挥三地专利保险、知识产权质押等财政、金融支持政策的引领、保障作用,推进京津冀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精准对接省内相关产业聚集区,开展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推广对接活动,进一步吸引京津专利成果在冀转化。依托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河北中心、京津冀高校知识产权运用联盟等平台,整合京津冀重点企业、高校院所及运营机构的知识产权供求信息,为经营主体提供多元化、标准化、便利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打造综合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枢纽,推动京津冀知识产权市场流转与价值实现。

12.畅通知识产权要素国际循环。发挥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扩大知识产权贸易。培育和争创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提升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指导银行将优质技术进出口企业纳入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工作范畴,通过优化单证审核、特殊退汇免登记、简化进口报关单核验等措施,为优质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外汇服务。鼓励海外专利权人、外商投资企业等按照自愿平等的市场化原则,转化实施专利技术。鼓励符合条件的创新主体强化知识产权管理,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鼓励我省企业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金砖国家等开展专利推广应用和普惠共享,鼓励绿色技术协同创新与知识产权开放实施。开展知识产权进出口特别是专利进出口宣传工作,适时召开外资企业圆桌会议,为外资企业提供精准帮扶。

四、着力加强组织协调保障,营造转化浓厚氛围

13.加强组织保障。坚持党对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推进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专利转化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见效。各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将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好各项措施。

14.加大投入保障。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宣传,持续优化纳税服务举措,落实落细支持与专利转化运用相关的税费优惠政策。加大专利转化运用投入保障,引导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带动社会资本投向专利转化运用。

15.强化考核评价。各地区、省直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针对专利转化运用项目中产生的高价值专利和转化效益高的企业等,定期做好分类统计和总结上报。将专项行动绩效考核纳入省政府督查事项,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16.强化服务保障。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多元化,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各类知识产权业务“一站式”服务和“一网通办”,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总结经验做法,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专利转化,不断营造促进专利转化运用良好氛围。

 

资料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http://scjg.hebei.gov.cn/info/10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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