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8日 19:18 点击:[]
国知办发办字〔2024〕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现将《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运行管理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有序组织开展运行管理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15日
资料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https://www.cnipa.gov.cn/art/2024/11/8/art_75_1959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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