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推进构建数据知识产权规则,有效促进数据要素合理流动和数据资源充分利用,日前,河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省有关部门、各市知识产权战略议事协调机构印发了《河北省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全年开展试点工作主要目标。2024年上半年,整合数据知识产权资源,点面结合,遴选省级试点,初步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服务规范等制度规则,完成登记平台建设。到2024年底,在全省范围内推开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保护和运用工作初见成效,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和价值实现水平稳步提升。
《方案》部署了建立高效协作的推进机制、构建数据知识产权相关制度、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体系、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加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数据知识产权运用等六项重点任务,并确定了完成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方案》还从组织领导、机制保障、经费保障、理论研究四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
下一步,河北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统筹协调机制作用,把握试点工作重点、难点,紧密联系试点工作相关单位,统筹分配资源力量,扎实推动数据知识产权相关制度构建、登记实践、权益保护、交易使用等工作开展,促进数据要素充分流动和价值实现,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资料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http://scjg.hebei.gov.cn/info/10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