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评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82号)要求,经城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省局推荐、专家评审,拟确定北京市丰台区等18个城市(城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名单见附件1),江苏省宜兴市等30个县(市、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名单见附件2)。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的材料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材料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电话:010-62084873
传真:010-62083094
邮箱:zlzl@cnipa.gov.cn
附件:1. 有关城市(城区)名单
2. 有关县(市、区)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
2023年12月22日
资料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https://www.cnipa.gov.cn/art/2023/12/22/art_75_1892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