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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21年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2021年05月08日 09:09  点击:[]

国知办函保字〔2021〕4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业务水平,根据工作安排,定于2021年5月24日至29日在安徽省合肥市举办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商标侵权和一般违法判断,近似商标和禁用商标判断,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保护,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商标评审实务和典型案例解析,商标犯罪案件查办及“两法”衔接实务,海关商标保护,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研讨交流等。

二、参加人员

从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2年以上且现在岗的处室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报名报到等事宜

培训时间:5月24日报到,29日返程。

培训地点:安徽金陵大饭店(合肥市滨湖区广西路2666号,交通信息见附件4)。

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按照名额分配表,负责组织本辖区人员报名,并填写报名汇总表(附件2)和学员信息表(附件3)。报名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版,与报名汇总表(原件)、学员信息表一并于5月17日前发至邮箱 longwen@cnipr.com。

培训期间食宿费和培训费由会务方承担,其他费用自理。

四、有关要求

(一)参训学员必须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学习。入学当日,须无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且14天内无进出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无接触疑似、确诊患者史。

(二)接受疫情检测。报到时需佩戴口罩,接受核实身份、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全部检测正常后可进入培训场所。

(三)备好防疫物品。参训学员应携带适量口罩等防疫物品备用,赴参训地搭乘各类交通工具时,请全程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四)严格日常管理。严格遵守培训期间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有序参加教学活动。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文章来源:https://www.cnipa.gov.cn/art/2021/5/7/art_75_1592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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