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25年)》(下称《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规划》指出,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及种源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严格落实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计算机软件保护制度,推进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带动技术产业升级。
《规划》提出,要加强科技创新成果保护,全面贯彻实施专利法,充分发挥专利等技术类案件集中审理优势,强化司法裁判在科技创新成果保护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职能,切实增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和实效。加强对专利授权确权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严格审查,推动行政标准与司法标准统一协调,提升专利授权确权质量。
在加强著作权保护方面,《规划》指出,加大对文化创作者权益保护,准确把握作品认定标准,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作品特点确定相适应的保护力度,使保护强度与独创性程度、中国国情相协调。妥善处理互联网领域文化创作传播相关著作权保护新问题,完善司法保护规则,加强知识产权互联网领域法治治理。积极研究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明确司法保护规则。
在促进商业标志保护方面,《规划》指出,加强商标权司法保护,促进知名品牌培育和商品服务贸易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推动品牌强国建设。加大对恶意抢注、囤积商标等行为惩治力度,促进商标申请注册秩序正常化和规范化。加强地理标志司法保护,切实遏制侵犯地理标志权利行为,保障区域特色经济发展。
在加强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审判方面,《规划》指出,完善平台经济反垄断裁判规则,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深化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建设,推动完善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机构布局;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竞争机制。
《规划》明确,到2025年,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司法公信力、影响力和权威性明显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激励保护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凸显,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孙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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