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办函外字〔2021〕300号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商请正式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北京)基地建设试点工作的函》(京知局函〔2021〕9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北京)基地建设试点工作。请根据建设方案,加强沟通,积极协调整合国际合作资源,稳步推进建设试点工作,不断完善国际合作工作体系,更好地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整体工作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建设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请及时报我局国际合作司。
特此批复。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国际合作司 徐斌 62083305)
文章来源:https://www.cnipa.gov.cn/art/2021/4/9/art_75_1582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