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国家统计局令第25号)已于2019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分类标准由国家统计局牵头制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协助开展基础性工作。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12年起已连续多年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研究和地方试点工作。本次分类标准制定工作以前期研究成果为基础,前后历时近15个月,经历了筹备谋划、研究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及审批发布等阶段,其间开展了充分的测算和研究论证,广泛征求并吸纳意见建议近百条,最终形成包括7大类、31个中类,涵盖188个国民经济行业小类的分类标准。
分类标准明确了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的定义,确立了分类原则和方法,界定了产业涵盖的行业范围,是统计监测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状况的规范性依据,为准确反映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及作用奠定了基础。
《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是国家统计标准,属于强制执行标准。该标准的出台,是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对于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保障和激励创新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协同国家统计局等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分类标准的实施落实工作。以分类标准为依据,围绕产业增加值等重点指标,逐步建立并完善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监测体系;开展分类标准宣传、解读和培训工作,不断加强国家和地方相关统计监测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继续推进涵盖更多知识产权类型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基础统计工作,为后续推进分类标准动态修订提供有力支撑。
资料来源:http://www.sipo.gov.cn/zscqgz/11371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