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同意建设中国(甘肃)、中国(昆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甘肃保护中心”“昆明保护中心”),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数量达到36家。甘肃保护中心、昆明保护中心分别是甘肃省、云南省布局建设的第一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同时也是西部地区第四、第五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推进西部地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促进提升西部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助力西部大开发具有重要意义。
甘肃保护中心面向先进制造和节能环保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服务,是西北第一家面向全省服务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紧密配合“一带一路”建设战略,支撑丝绸之路知识产权港建设。昆明保护中心面向生物制品制造和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服务,通过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强化辐射和示范效应,巩固昆明市作为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发展的 “桥头堡”地位,打造国际贸易新的增长极。(赵特技)
文章来源:http://www.sipo.gov.cn/zscqgz/1151233.htm